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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基础教育 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0 09:13 来源:教务处浏览: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特色教育强省建设,发展教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奖励我省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一)申报对象

我省从事基础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基础教育领域教学改革研究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二)成果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体现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过程、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往届基础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 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作为 本届奖励范围。

二、申报成果要求

(一)突出育人导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注重解决问题。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创造性 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三)关注重点领域。要高度关注近年来我省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取得的亮点经验,一以贯之抓好基础教育教学 成果的总结凝练,加大在理科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身心健康发 展、民族地区和乡村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课程教学与教育评价 改革、教研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实践改革力度,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为特色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实践方案

(四)推进理论创新。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 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和重大影响;一等 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教 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突破和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 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一定影响

(五)经过实践检验。教育教学方案必须于2023年3月以前完成,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特等奖的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参评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时间。

三、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设特等奖、 一等奖和二等奖,遵照“质量第一、 宁缺毋滥”原则择优奖励。

(二)名额分配

1.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各20  项,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各15项,贵安新区社会事  务管理局5项,从事基础教育研究(含学前教育)的本科高等学校每校各5项,从事基础教育研究(含学前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厅属事业单位各3项,省属普通高中每校各1项,省教育学会3项,贵州省教育科学院实验示范学校1项。

2.教学成果的推荐,由一线教师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70%,在保证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农村学校倾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教学成果奖实行逐级申报,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高 校、厅属事业单位、省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学会负责按分配名额将本地区、本单位的教学成果遴选出来并统一报送,我厅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

1.《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完整版一份;

2.《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匿名版一式三份(仅包含“一、成果简介”“二、成果应用及效果”两部分内容,且不得出现成果主持人及申请单位信息);

3.成果报告完整版一份(需含经各报送单位认定,由中国知网出具的重复率不高于30%的成果报告查重报告);

4.成果报告匿名版三份(报告内容不得出现成果主持人及申请单位信息,其它需与完整版报告一致);

5.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印证材料汇编一式两份;

6.《2025年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

(三)申报时间

材料统 一报送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日,逾期不予受理 。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前,应先行评选公示,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以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成果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表格要求填写,确保报 送材料完整、真实、规范。印证材料可以为原件或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一经 送达不予返还。

3.各报送单位须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汇总工作,逐一核对成 果名称、成果持有者及参与者姓名单位等信息,将择优推荐的申报材料(含申报书、评审活页、成果报告、附件,分类别以“单位+成果名称+主持人姓名”)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装入1个U 盘内进行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 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楼411-1室)。纸质评审书和评审活页请使用A3 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汇总表》、成果报告、附件等 使用A4纸打印即可。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入1个纸质档案袋中,并将评审书mksport打印1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

五、成果评审

(一)评审组织机构:省教育厅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由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评审基本流程:本次评审将按照资格审核、专家现 场评审、答辩、公示等流程进行。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基础教育 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图1)附件3.2025年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基础教育 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图2)附件2.贵州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x